山西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及审核办法(试行)
发布时间:2017/1/16 22:34:31 发布人:华商学院 点击数:7588
(2015年9月25日院务委员会通过)
一、名额分配
学生管理部根据教育厅下达的国家奖助学金名额及预算情况,再按照各系学生人数和比例对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的名额进行初步分配。
二、院务委员会审议名额
院务委员会对学生管理部分配的名额进行审议。
三、名额公示
经院务委员会通过后,学生管理部对名额分配的情况进行公示。
四、各系评选
名额公示结束后,各系严格按照《普通本科学校、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》、《普通本科学校、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》、《普通本科学校、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》以及学院文件要求进行评选、公示。
五、汇总
学生管理部对各系交回的国家奖助学金材料进行汇总。
六、名单公示
学生管理部对汇总后的国家奖助学金名单进行公示。
七、院务委员会审议名单
院务委员会对公示后的名单进行审核。
八、上报
经由学生管理部以文件的形式上报教育厅。
九、发放
学生管理部会同财务部负责发放。
十、本办法自院务委员会通过之日起执行。
本办法由学生管理部负责解释。
(华商学院【2015】12号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