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生公寓防火职责
发布时间:2017/2/22 10:16:01 发布人:华商学院 点击数:8411
一、建立健全防火岗位责任制度,各班班长、各寝室长为防火安全员,全体学生都应养成良好的防火习惯。
二、学生宿舍实行“防火十不准”:
1、不准生火、玩火,燃放花炮爆竹;
2、不准使用电炉、煤油(酒精)炉及电热毯、热得快、电取暖器及其他电热器具;
3、不准在床上吸烟;
4、不准在床上、床下燃点蜡烛;
5、不准将火的烟头、火柴杆等物乱扔;
6、不准在室内、走廊焚烧字纸等物;
7、不准私扯电线、私装点灯及其他电气设备;
8、不准用电灯烘烤什物;
9、不准在电线上搭挂衣物;
10、不准私存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危险物品。
三、公寓楼长每日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,每月汇总。发现隐患,及时整改。
四、加强消防器材管理,随时做好灭火准备。